|
川政[2008]35号
关于转发灵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《关于进一步加强 农村人寿保险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
各村: 为了切实提高农民的风险防范能力,增强农民生活保障水平,推动农村保险业发展,现将灵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灵政办[2007]75号文件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人寿保险工作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请各村认真学习文件精神,充分认识并向群众宣传人寿保险的重要意义,引导群众积极、自觉、自愿参加人寿保险。 川口乡人民政府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二日
灵政办[2007]75号
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人寿保险工作的 通 知
各乡镇人民政府,市直有关单位: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和省委、省政府关于加强金融保险工作的指示精神,不断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,充分发挥保险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,增强农民医疗、养老等方面的保障,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的风险防范能力和生活质量。经市政府同意,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人寿保险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人寿保险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保险是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,在救灾防损、保持稳定、促进发展等方面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。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加快,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,保险在经济发展、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突出。我市农村面积大,人口多,农村养老、健康保障、意外伤害及大病救助的方式和能力,与广大群众的需要和愿望还有一定的差距。加强农村人寿保险,拓宽保险覆盖领域是降低农民群众生活潜在风险,改善民生,保障民生的重要途径。各乡镇、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人寿保险工作对服务农村发展、改善农民生活、保持农村稳定的重要意义,按照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,将其作为建设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,积极配合、统筹安排,协调推进农村人寿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。 二、加强网点建设,积极拓展农村保险市场 市人寿保险公司要紧贴“三农”工作,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,抢抓机遇,加大农村保险网点建设力度,在有条件的乡镇、居委会设立保险营销服务部,在建制村委会设立保险咨询站。通过完善的网点,建设市、乡、村三级保险服务网络,为农民群众提供及时、周到的服务,促进农村经济发展,为构建和谐的新农村做出积极贡献。 三、增强保险功能,促进农村经济生活协调发展 市人寿保险公司要充分发挥网络优势,积极在城乡开展保险试点工作,全力推广养老保险、健康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,特别是高危行业的意外伤害保险。延伸保险服务功能,扩大保险社会覆盖面,立足农村社会的发展需求、丰富保险产品种类。创新人寿保险险种,满足不同层次农民群众的保险需求,针对农民的消费水平,农村社会的实际情况,以创建保险示范镇、村的形式,积极倡导企事业单位及广大群众参加养老、医疗、计划生育系列保险。开发保费低廉、保障适度的保险险种,增强抗风险能力,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。 四、加强领导,创造保险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各乡镇、各有关单位要重视、支持农村人寿保险工作,明确协管负责人,加强指导协调,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,积极支持、配合人寿保险机构开展工作,为拓展农村人寿保险业务搭建良好的平台,提高对全市农村群众民生的保障能力。
二00七年十二月十七日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