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川口乡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492号)规定,为了更好地为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,特制定本指南。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。 一、工作机构 本政府机关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,受理机构暂定为川口乡党政综合办公室。 办公地址:川口乡政府大楼一楼 办公时间:周一至周五上午8:00至12:00,下午14:30至17:30(若市政府统一调整工作时间,则以调整后时间为准)。 联系电话:0398-6166641 6166694 传真号码:0398-6166641 通讯地址:川口乡党政综合办公室 邮政编码:472522 电子邮箱:ckxdzb@126.com 二、目录编排体系 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、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,主要含以下要素: ( 一 )公开内容 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。川口乡党委、政府信息公开包括乡党委、政府层面的信息公开和各工作机构的信息公开。乡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乡党委、政府及办公室层面的主要信息: 1.乡党委、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名单; 2.乡党委、政府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责,乡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; 3.乡党委、政府规范性文件; 4.乡政府提交乡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各类报告; 5.乡政府重点工作; 6.本乡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数据; 7.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、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; 8.依法应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( 二 )公开形式 本机关将主要通过以下方式主动公开。 1.川口乡人民政府门户网站。网址为:http://www.lbck.gov.cn 2.川口乡人民政府简报。 (三)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乡政府信息,本机关将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。法律、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 (四)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,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,投诉电话:0398-6166641。
川口乡党政综合办公室 二○○八年五月二十日 |